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要点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以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四大战略”和“一区三县”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集中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全面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矛盾纠纷源头防范(一)完善调解组织网络
规范和健全乡镇政府XX县区政府各部门组织网络建设,确保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人员,有工作效果,让群众看得见、找得着、信得过、离不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二)深化基层网格化服务功能
要深化推广“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作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网格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格内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就地化解,确保格中矛盾“零隐患”,问题“零堆积”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及县城南局、上游工业园(三)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要按照中、省、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的要求,对全县各类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体系的功能和作用(一)完善“三大调解”联动机制
要进一步明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既各司其职又衔接联动的工作责任,完善联动协调、无缝衔接运行机制,统筹解决机制运转中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法院、各乡镇政府(二)建立“诉非衔接”工作机制
要把推进“诉非衔接”作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升级版,积极搭建“诉非衔接”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在确保人民法院履行依法裁判第1页共4页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法院、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三)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