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讲民主政治的扩展[考纲要求]法国共和制、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德意志帝国宪法》
考点一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一票共和”)1.背景2.标志:1875年1月,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3.内容4.意义[总结与提升]法国共和派与保皇派之间的斗争并不是先进与落后、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而是资产阶级内部关于政体的斗争,是资产阶级不同派别的利益之争
史料第三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产生
总统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是国家和军队的最高首脑,有任命军政要职、提出法案和解散众议院等重大权力
第九条参议院得以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第十条共和国总统,非得两院同意,不得宣战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解读从上述史料中可得出法国共和制的如下信息:(1)有代议机构——国民议会;总统由选举产生,权力受到制约;反映出具有民主共和制的一些特点
(2)总统权力空前强大,说明保守势力较大
史论1近代法国政体的演变、特点及认识(1)政体演变君主制(大革命前)→君主立宪制(1789年)→第一共和国(1792年)→第一帝国(1804年,拿破仑)→第二共和国(1848年)→第二帝国(1852年)→第三共和国(1870年)
(2)特点:①曲折性(如下图)②铲除专制主义、实现政治民主化,以法治取代人治,以民主取代专制是法国共和政体确立的基本特征
1(3)认识:法国共和制政体确立过程具有反复性、曲折性,但总体趋势是不断向前发展的
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帝制,并不是封建力量与资本主义力量的斗争,它们都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实质是资产阶级内部实行何种政体的争斗
史论2多角度比较法国与美国的共和制(1)权力中心——美国:总统
(2)总统——美国: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权力突出
法国:由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