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阶段总结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从4月底开始,经过近几个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中央政法委做出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决定后,市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抢前抓早,精心部署,在学习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为了增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我们确定了“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贯彻始终”,“突出三个重点”,“采取四个结合”,“实现五个目标”的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主题,即要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检察工作主题
坚持两个贯彻始终,即针对学习阶段时间短及基于思想是行动先导的认识,坚持将学习发动贯彻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针对有些问题能够立即整改及基于成果可以促进学习的认识,坚持将边查边改贯彻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
突出三个重点,即以学习中央、省、市政法委领导关于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讲话为重点;以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的部门为重点;以市院和领导干部为重点
采取四个结合,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学习全国模范检察院东宁院及金桂兰先进典型相结合;与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相结合;与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
实现五个目标,即执法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
由于思路明确,所以开端良好
二是科学安排,强化培训,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为了增强实效性,我们科学安排,工作学习两不误
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开辟了网上专栏,并于5月10日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教育活动网络视频会议,统一动员部署;于6月6日、第1页共3页23日和7月5日分别聘请党校专家、省院宣讲报告团来院、检察长邓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