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区域卫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贯彻党的*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区卫生现状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特修订*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20XX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条城镇现状及发展规划总面积586
*平方公里,在籍人口52
9万,总人口58
04万,人口老龄化系数为17
城镇人口20
28万,城镇化率38
根据《*区城镇体系结构和产业布局规划》,全区将形成1个新城(含3个街道)、7个镇,人口规模约达到100万
第二条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一)机构状况: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7所,民营医疗机构2所,私立诊所26所
千人口床位数为4
3张,2002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为96
医护比、床护比和病床净使用面积低于国家标准
综合性医院:三级乙等1所、二级甲等1所、二级乙等2所、一级医院12所;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1所,老年护理院2所,妇幼保健所1所,血站、卫生学校各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救护站(有南北2个救护网点)、牙病防治所、眼病防治所各1所;村卫生室156所
(二)人员状况:千人口医生数、护士数、卫生管理人员数分别为1
39人,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数为1
43人;临床医生学历:一级医院大专以下占62
53%、大专占35
04%、本科占2
43%;二级医院大专以下占21
53%、大专占50
7%、本科占27
3%、硕士占0
47%;三级医院大专以下占13
4%、大专占7
8%、本科占70
2%、硕士占7
8%,博士占0
8%;护士学历:一级医院中专以下占5
78%、中专占80
38%、大专占13
84%;二级医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