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围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逐步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范围包括
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项目安排原则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并向产粮大县和粮食加工转化项目适当倾斜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
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严格限制的项目包括
中成药深加工、粮食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纺织工业,深海养殖及捕捞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三、扶持对象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第1页共6页(一)贷款贴息项目1
优先扶持粮食加工转化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贷款贴息项目,同时积极扶持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贴息项目
中央财政贴息资金35%以上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65%以下用于收购农副产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范围为20XX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包括2008年签订贷款合同、申请连续贴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