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用地关系的经验做法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用地关系的经验做法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
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XX年)》指出,全国耕地保有量到和20XX年分别保持在18
18亿亩18
05亿亩,规划期内,确保15
60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期内,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6%以上,到和20XX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925万亩和8775万亩,通过引导开发为利用地形成新增建设用地1875万亩以上……到和20XX年,全国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710万亩和5500万亩
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国务院也多次下发文件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党中央、国务院已将它提高到关乎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来考虑
但是发展是第一要务,中国改革开放30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发展就需要土地
保护耕地和发展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成为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永川在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用地的关系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其主要做法如下:一、强化政策宣传,增强依法保护耕地意识一是重视土地新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文件)及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永川组织全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并采取电视、报纸、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力争做到对上每一个干部清楚政策,对下每个企业、职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