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措施1加强违规药品监管1
1切实加强养殖投入品源头监管
一切从源头抓起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饮用水源及环境监管工作
对全市的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原料、添加剂和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防止生产饲料源头出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过期或者不合格的饲料产品
2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个人和部门的监管
对乡村饲料经营部门、兽医门点开展不定期检查,检查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情况,每个月不少于二次
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过期以及抽检不合格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的行为,并督促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健全各项登记,完善购销台账
3加强养殖户监管力度
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实行用药台账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违规药物流入畜禽养殖环节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犯罪行为
加强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养殖档案及活畜禽出栏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制定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及畜产品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2加强检疫力度2
1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
确保进入流通环节的牲畜符合《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驻场(厂)动物检疫员按照规定的检疫程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动物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检疫验讫章出场(厂),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不得出场(厂),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2切实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强化生猪、肉牛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
重点抽检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生猪提高到13%,肉牛尿样检测100%,养殖场提高监督抽检频率和抽检数量
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业和屠宰活动的第1页共3页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把好畜禽入厂(点)检疫关,加强屠宰环节的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