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监控室管理细则(公司)监控室管理细则(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XX项目监控室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监控室是服务单位安全防范报警监控系统的枢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因故不能到岗的,须报队长同意,由监控室的其他值班人员替班
第四条监控人员应对服务单位要害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并配合巡逻人员进行内部安全防范,现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巡逻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监控人员负责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坚持每日维护,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的故障情况,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非值班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不准使用接报警专线拨打无关电话
第八条未经专业培训,不准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
第九条调阅监控录像,须经服务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删除监控记录
第十条不准在监控室使用大功率(空调除外)和强磁场电器
第十一条不准将监控内容随意向外散布
第十二条不准私自占用或随意挪用、外借监控装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三条不准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不准在监控室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准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不准在监控室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第三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XX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