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新农村建设思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深刻总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分析农村改革发展形势,紧密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作出的战略决策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新农村建设的“宣讲员”、“裁判员”、“督察员”、“护航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当好新农村建设“宣讲员”建设新农村,宣传舆论要先行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职能,当好新农村建设的“宣讲员”,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是强化荣辱观教育
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激励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八荣八耻”
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墙报、专栏、标语、广播、文艺节目等各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始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始终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始终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戒除陋习,保持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和亲和力,努力营造以实干为贵、以奉献为美、以廉洁为荣的党风政风,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
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扎根基层、奉献人生”的价值观,树立全面发展、务求实效、集体利益至上的政绩观,树立“群众是衣食父母,干部乃人民公仆”的地位观,树立“村官虽小、责重如山”的权力观,督促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三是强化党纪法规教育
要围绕《党章》、两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党纪法规教育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第1页共5页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