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提高外派工作的安全和效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外派国内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及项目执行人员等外派人员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外派单位指挥,积极配合本公司及外派单位工作。第五条本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外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综合素质。第六条外派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保证执行外派单位的命令,维护外派单位和本公司的声誉。第二章外派人员甄选和使用第七条外派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二)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三)具有较好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适应外派工作所需的环境和条件。第八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当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程序,结合外派单位的需求和本公司的管理要求。第九条外派人员应签署《外派服务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所需的材料和安全保障措施。第十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合理配置外派人员,并定期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定期考核。第三章外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及时了解外派单位和外派人员的情况。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服务期间,本公司将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及时向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负责外派人员的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和纳税等事宜。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服务期满后,应当按照本公司和外派单位的要求,按期返回本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当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外派工作的情况和成果。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外派人员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外派地区和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第十七条外派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并遵循所在地的社会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第十八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第十九条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外派单位和本公司报告,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程序进行处置。第二十条外派人员在外派地区生病或受伤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医疗保健制度进行报销和赔偿。第五章外派人员的奖惩和权益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外派人员,本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外派单位规章制度、严重违纪或损害本公司和外派单位的利益的外派人员,本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外派岗位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外派人员管理的改进与完善第二十三条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应随着外派业务的发展和变化不断完善和改进,适时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应当根据外派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上为《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本制度自颁布起即生效,如有需要,根据外派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定期调整,但绝无损害员工利益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