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XFS2011002/03-25正本工程合同书工程名称: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2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1
3工程规模:2、工程内容及发包范围2
1工程发包范围:2
1、消火栓系统的安装与调试;2
2、喷淋系统的安装与调试;2
3、消防泵房的安装与调试;2
2、工程内容:xxxx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消防主管部门);向质监、消防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含装修报批),消防施工图审查审批与检测试验、竣工验收及与消防主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等,(其中所发生的费用:消防城市配套费、119入网费、消信通、由甲方承担,消防设施检测费由乙方承担50%)
保证xxxx通过消防验收(停车场、商场与公寓分两次验收),并及时拿到消防验收合格意3见书、10个工作日内拿到准许开业意见书
在未拿到准许开业意见书之前,甲方不得开业或在改变消防验收时的设施、设备等相关项目
3、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停车场、商场与公寓分两次验收)、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一切手续费用(上述2
3条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除外)等因素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总承包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3
1、开工及延期开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
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