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思考(一)“安全发展”理念的提出和确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个规划的建议》,把“安全发展”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是党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明确指出: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
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安全发展观”重点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前提和保障
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要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人为本”必须要以人的生命为本
人的生命最宝贵,生命安全权益是最大的权益
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安全发展”的观念,反映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既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
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国家才能富强安宁、百姓才能平安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讲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就是要实现全面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