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9-0513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九年七月—6—使用说明一、《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双方签订购售电合同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长期(一年及以上)购售电合同时使用
三、《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
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大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合同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1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7—目录第1章定义和解释第2章双方陈述第3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章电能交易及辅助服务第5章供电方式第6章电能计量第7章交易电价与电量结算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第9章合同变更和转让第10章合同违约和解除第11章不可抗力第12章争议的解决第13章适用法律第14章合同生效与期限第15章其他附件一:直接交易购售电量计划(甲方侧)附件二: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8—(合同编号:)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购电人(甲方即大用户):,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2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售电人(乙方即发电企业):,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