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一、聘任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仔细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仔细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三、聘任资格聘任干部应具备资格如下:1
身体健康、有相应老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要求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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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具备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般应退出中层干部岗位
如确因工作特别需要延长任职年限的,须报县教育局讨论同意
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后,各单位须按规定安排工作量,列入日常考勤管理,正常上班
擅自离岗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沟通聘任的,应当是同级别的中层干部
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特别优秀的干部老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
越级提拔聘任的,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干部职数配备**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略五、聘期和沟通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实行聘期和沟通制度
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
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须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