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三治”方略调研报告XXX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乡村处于国家治理的底层,为解决乡村的可治理性,有关文件把乡村界定为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包括乡镇和行政村(自然村)两个层次
依照此标准统计,我国大约有xxxx个乡村组织,乡村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xx%
基层治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县乡一级的政府部门,或者指城市社区一级的部门,以及各行政部门的职能部门”
乡村治理成效不仅影响乡村自身发展,更牵涉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dang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自治、法治、德治”(以下简称“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dang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我们要认真研究乡村治理进程中“三治”方略的内涵、作用和实施进路等问题,揭示乡村“三治”方略的内在逻辑和制度安排,夯实乡村社会治理这个根基,助力乡村良政善治的达成
一、“三治”方略的内涵、体系、内在机理根据中央文献资料和有关文件,乡村基层“治理方略”是指经过精心设计并通过实践运用、检验且效果良好、显著的手段和策略
所谓“三治”是乡村各级组织按照我国治理体系进行的“自治、法治、德治”
目前在社会治理上,一般都把乡村基层治理定位于村级治理,“三治”是基本方略
(一)“三治”方略的内涵乡村治理中将“三治”作为一种系统化工具、策略,实现乡村良政善治的效果且被自觉采用时,就称为“三治”方略
其中“自治”本质上就是民治,即民主之治,也就是人民共建共治共享
通过“自治”增加活力,创新“自治”运行机制,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自治资源,形成基层治理的内生驱动力,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权益,以主人翁身份积极参与其中并享有评判权
“法治”是通过“规则之治、程序之治”实现治理;是依法治国的全面贯彻,是乡村治理的基本手段
良好地运用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