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分—05—21#基础管桩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青岛建设集团零零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桩杆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青岛口岸(黄岛)通关中心工程工程地点:青岛开发区黄河东路、港务局北门西侧基础管桩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青岛建设集团零零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桩杆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青岛口岸(黄岛)通关中心工程1
2工程量:桩长数量A段11米48套12米25套13米275套B、C段12米21套14米65套15米237套桩尖671个1
3工程造价:暂估170
05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付款结算方法2
1承包方式及单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单价:PHC-AФ500mm×100mm价格为175元/延米,截桩为40元/根,桩尖为5元/kg(现场过秤,材质符合规范要求,数量按双方签证为准)
以上单价含税金
2工程量结算方法: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每100套为结算单位
3工程款的支付:每完成100套按80%的比例拨付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与乙方结算,付至基础工程造价的95%,留5%工程款,三个月内付清
如因业主付款不及时,甲方付款相应顺延三个月,三个月内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结算书(或施工进度计算书),应在一月内给予审核批复,逾期则视为该工程结算已被确认
第三条工期规定及停工处理办法3
1施工工期为45天
开竣工日期为:2005年7月10日至2005年8月25日,如果增加工程量,则另计工期
如因桩试压、停电、施工图纸更改、业主原因工程款不能按期支付、地上、地下障碍物、道路交通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影响,现场签证则工期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