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县2024年县内老师流动工作方案(模板)为进一步加强老师队伍建设,完善老师正常流动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老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的意见》(x政〔201x〕xx号)、xx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老师队伍建设的意见》(x老师〔201x〕x号)文件,结合《xx县县内老师流动工作实施办法(暂行)》(x政办〔201x〕xx号)精神,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流动原则县内老师流动工作在xx县老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四部门共同实施。1.坚持空编可进、超编不进原则。2.坚持有序流动原则。老师流动从学校教学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置学科师资,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科老师富余的单位不得接收申请流动的同学科老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流动方案、流动名额及流动结果及时公开。4.坚持年限控制原则。农村老师申请流动到城区学校的须在农村任教满6年;乡镇之间流动须任教满3年;正向流动、对调流动、城区老师申请流动到乡镇学校任教,不受任教年限限制。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关爱一线老师,解决老师夫妻两地分居、回原籍照顾老人、涉军困难家庭等实际生活问题。二、流动对象全县在编在岗老师。三、流动区域根据地理条件,在全县范围内划分5个流动区域:1.县城区(6个)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街道(xx中心校辖区、xx中心校辖区)、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2.乡镇A区(4个)xx镇、xx镇、xx镇、xx镇。3.乡镇B区(7个)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中心校辖区、xx中心校辖区)、xx镇(xx中心校辖区)。4.乡镇C区(8个)xx镇(xx中心校辖区、xx中心校辖区)、xx镇、xx镇、xx镇、xx镇(xx中心校辖区)、xx镇(xx中心校辖区)、xx镇。5.乡镇D区(8个)xx镇、xx镇、xx镇、xx镇、xxx、xx镇(xx中心校辖区)、xx乡、xx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流动限额1.流出限额:单位流出人数控制在现有教职工总数的2%;2.流入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即流入人数控制在编制空额人数的20%,且最多不超过8人。3.骨干老师沟通到城区总人数不超过80人(含兴业路实验学校启用老师选调)。五、流动类型1.辖区内流动。辖区内老师流动不少于辖区老师总量的10%。2.平行流动。乡镇老师同区域跨乡镇中心校(及所辖学校)流动(如A区甲乡镇学校到A区乙乡镇学校)。3.正向流动。城区向乡镇流动,乡镇A区向B、C、D区,或B区向C、D区,或C区向D区流动。正向流动不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任教年限限制(特岗老师除外)。4.对调流动。乡镇A、B、C、D区域间老师,双方对调流动;城区与乡镇不予对调。5.逆向流动。老师从乡镇D区向A、B、C区,或C区向A、B区,或B区向A区流动(不含乡镇老师向城区流动)。6.向城区流动。乡镇骨干老师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向城区流动。六、流动办法1.乡镇辖区内老师流动由中心校负责实施2.平行流动与正向流动本人申请,经流出、流入双方学校及乡镇中心(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由流入乡镇中心(县直)学校在规定时限接收申请材料并汇总上报。2.对调流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调双方自愿,不受乡镇区域、流出流入限额限制,对调双方年龄均需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对调到中学的,需具备中学老师资格,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学科(以老师资格证书学科为准)需对应一致外,其余学科限制在大文大理范围内;中学到小学或小学到小学只要具备相应老师资格,可不受学科限制。申请办法、程序同上。双方对调后,三年内不得办理辞职、流动手续。3.逆向流动(1)夫妻分居。夫妻双方工作不在同一区域,一方为本县在编在岗老师,另一方为本县在编老师、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夫妻分居满8年,不能通过平行、正向等方式流动的,老师一方可申请通过逆向流动方式调入另一方所在乡镇区域(或邻近区域)学校任教。夫妻分居时间计算:结婚证登记时间早于申请人入编教育工作时间的,以申请人入编教育工作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为准计算分居年限;结婚证登记时间晚于申请人入编教育工作时间的,以结婚证登记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为准计算分居年限。办理时,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