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2015-2018农路改造明树线A1标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编制:审核:批准:陕西建工集团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溧水区明树线地质灾害评估一、评估范围(1)我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面积之内,应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将施工作业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作为评估区范围;(2)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应以计划施工用地或最终用地范围为基础;(3)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不仅依据单个隧道的开挖作业影响范围,还应根据多个山脉活动对周围环境的整体影响,确定评估区范围
(4)评估范围以征地范围适度放宽,一般50~100米,边坡地段以第一斜坡为界
(5)崩塌、滑坡以第一斜坡,泥石流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以沉陷可能影响范围,地裂缝以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为评估范围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预测评估是指对施工作业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任务是依据隧道工程项目类型、挖掘工程布置情况、开挖方案等,预测隧道工程项目在建设期、生产期、贯通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诱发或加剧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深坑涌水等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危害对象、危害程度
三、隧道建设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威胁目标根据隧道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对地质环境条件的改变和影响程度,结合评估区现有地质灾害、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特征,分析隧道建设加剧已有地质灾害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依据实际情况分析预测,并评估可能造成威胁的范围和目标,评述其危害程度、危害对象
(1)露天开挖①预测挖掘场边坡在开采过程中和达到最终境界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提出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对采掘场边坡的稳定性应作为重点评述,对应进行稳定性评价的边坡参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