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它主要是在各国交往中通过协议或认可形成的、协调各国意志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各国公认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重要法律原则
3、国际法主体:指能够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具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的能力的实体
4、国家:指定居在一定领土上并在一定的政权组织领导下的人组成的具有主权的集合体
5、独立权:是指国家根据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任何外来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独立权是国家主权的集中体现
6、平等权:是指国家以平等的资格和身份参与国际关系,平等地享受国际法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的权利
平等权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7、自保权:是指国家采取防御及自卫措施保卫其生存和独立不受侵犯的权利
8、管辖权:是指国家采取立法、司法和行政法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9、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以某种形式对新国家、新政府或者其他事态的出现表示接受并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行为
10、政府承认的概念:指一国承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其建立或继续保持正常关系的行为
11、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12、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13、国际不法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某一行为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可以归因于特定国家而成为该国家的行为
14、国际不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可以归因于一国的行为违反了该国承担的有效的国际义务
15、国籍:是指个人作为某一主权国家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和身份
16、引渡:是指国家之间依据国际条约、互惠原则并应拥有管辖权国家之请求,将处在本国境内而被该请求国指控犯罪或已判刑的人送交该请求国审判或处罚的国际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