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09年9月修订)一、综合测评的总说明(一)制定实施细则的四原则1、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的基本精神;2、体现综合测评的公平公正;3、符合研究生的现实情况;4、增强可操作性
(二)实施测评的四要点1、在科研方面,以公开出版物和课题结项为准,要求有实物原件
2、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3、综合测评成绩实行专业排名
4、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奖学金根据专业人数按比例分配,可做微调
二、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1)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分管院长任正副组长,吸收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审批和复查等
(2)成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测评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辅导员任副组长,每班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代表一名
测评小组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
学生代表必须由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了解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的同学担任
(二)具体实施步骤(暂定)(1)思想动员
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参加测评的研究生充分认识到测评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认真、实事求是地参加测评工作
以班级为单位,选举组成5-7人的打分小组,负责各专业班级的打分受理、学术成果原件核实等具体工作
(2)自我小结、测评
每位研究生对照考核内容,写出书面小结,并填写《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有关部分
(3)测评小组审核
测评小组经审核统计汇总后,计算出测评成绩,并报测评领导小组审批
(4)审批、复查、备案
测评领导小组分别对测评小组提供的研究生测评成绩进行复核,并将测评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
(5)测评领导小组将经公示过的测评成绩及填写好的《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6)研究生综合测评材料归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