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
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1
5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
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
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
3现场指挥机构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
1监测和风险分析3
3信息报告与通报4应急响应4
1响应分级4
2响应措施4
3国家层面应对工作4
4响应终止5后期工作5
1损害评估5
2事件调查5
3善后处置6应急保障6
1队伍保障6
2物资与资金保障6
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
4技术保障7附则7
1预案管理7
2预案解释7
3预案实施时间总则1
1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