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龄计算的规定国家及河北省有关工龄计算的规定一、民办教师的工龄计算民办(代表)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在乡镇、村享受国家补贴从事、民办教师的人员,在不间断的情况下正式参加工作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从事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时间连续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推荐后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上学前从事民办教师工作的时间可与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参加工作的时间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的工龄计算乡村医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学院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的时间(含其原来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时间,凡经正常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1988年1月1日以后的乡村医生,需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并取得乡村医生证书的,才能承认其为乡村医生
原在乡镇、村享受国家补贴从事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工作人员,在不间断的情况下正式参加工作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从事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的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连续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推荐或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上学从事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后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