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要部署,发挥专利导航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指导作用,探索知识产权支撑园区发展的有效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专利协同运用等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际,以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01年启动建设,2012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年获批国家高新区
现园区面积54
35平方公里,从业人员6
2014年,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局,配备5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14以来,高新区坚持以创促1建,构建了以数控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为补充、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现代产业体系
数控装备制造产业始终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数控机床、粮食机械、工程机械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并培育了一批体量大、质态优的骨干企业,其中粮食机械、锻压机床分别占据国内市场份额60%、30%以上,牧羊集团粮食饲料机械产量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二,扬力集团、金方圆公司、扬锻集团位列全国锻压行业前5强
生物技术和新型光电产业坚持建载体、引人才、育企业“三合一”,充分做大产业规模,近几年产业规模始终保持30%以上的增长态势
现代服务业立服务于制造业,荣获“江苏省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6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0亿元
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