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煤矿事故十大事故公布!2020年,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在各产煤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全国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事故、百万吨死亡率的持续下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是,煤矿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9・27”重大火灾事故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1、事故直接原因松藻煤矿二号大倾角运煤上山胶带下方煤矸堆积,起火点-63.3米标高处回程托辊被卡死、磨穿形成破口,内部沉积粉煤;磨损严重的胶带与起火点回程托辊滑动摩擦产生高温和火星,点燃回程托辊破口内积存粉煤;胶带阻燃性能不合格、巷道倾角大、上行通风,火势增强,引起胶带和煤混合燃烧;火灾烧毁设备,破坏通风设施,产生的有毒有害高温烟气快速蔓延至2324-1采煤工作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突出问题1)松藻煤矿重效益轻安全。该矿职工已经检查出二号大倾角胶带巷浮煤多,下托辊、上托架损坏变形严重等问题和隐患,并向煤矿矿长等管理人员进行了报告,但该矿矿长为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未立即停产,而是计划在国庆节停产检修期间更换,并要求整治工作不能影响胶带运煤。2)矿井安全管理混乱。二号大倾角运煤上山胶带防止煤矸洒落的挡矸棚维护不及时,变形损坏,皮带运行中洒煤严重,煤矿没有按规定统一管理、发放自救器,有的自救器压力不够。3)重庆能源集团督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所属煤矿安全实行四级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责任落实层层弱化。二“11・29”重大透水事故2020年11月29日,湖南衡阳源江山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484.03万元。1、事故直接原因源江山煤矿超深越界在-500m水平上山巷道式开采急倾斜煤层(56。),在矿压和上部水压共同作用下发生抽冒,导通上部导子二矿-350m至-410m采空区积水,大量老空积水迅速溃入源江山煤矿-500m水平,并迅速上升稳定至-465m,导致井巷被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突出问题1)长期超深越界,盗采国家资源。该矿2011年以前就已经越界开采,2019年底就超深越界至-500m水平。2)违法组织生产。该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地方政府下达停产指令、等待技改期间,昼停夜开,违法生产。3)该矿采用巷道式采煤,坑木支护,采掘布局混乱,多头作业,通风系统不健全,未形成2个安全出口,有的采煤工作面使用压风管路通风;将井下采掘作业承包给多个私人包工队。4)该矿在-500m水平采掘期间,明知故犯,在老空水淹没区域下违规开采急倾斜煤层。三、“12・4”重大火灾事故2020年12月4日,重庆市胜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在重庆永川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回收设备时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632万元。1、事故直接原因胜杰回收公司在吊水洞煤矿井下回撤作业时,回撤人员在-85m水泵硐室内违规使用氧气/液化石油气切割水泵吸水管,掉落的高温熔渣引燃了水仓吸水井内沉积的油垢,油垢和岩层渗出油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在火风压作用下蔓延至进风巷,造成人员伤亡。2、突出问题1)吊水洞煤矿未按上报的回撤方案组织回撤作业。隐瞒已将井下回撤工作交由胜杰回收公司的事实,且上报的回撤方案中未将井下水泵回撤列入回撤设备清单。2)将井下回撤工作交给不具备煤矿井下作业资质的回收公司,井下设备回撤作业现场管理混乱。3)安全管理混乱。未落实煤矿入井检身制度,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四、“2・22”较大冲击地压事故2020年2月22日,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53万元。1、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区域煤层及其顶底板具有冲击倾向性,煤岩体埋藏深,FD8断层与工作面形成三角区,FD8与FD6断层形成楔形地堑结构,工作面见方及上覆岩层大范围悬顶造成局部高应力聚集;大区域构造应力调整及工作面开采扰动,诱发冲击地压事故发生。2、突出问题1)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不够。对大区域构造应力调整、特殊地质条件造成应力集中等因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