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孙钰华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1462613811@qq.com第一部分基本理论一、道德与法规(一)关于师德师德的内涵: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职业要求和思想感化的力量,调整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规范的总和。1.“为什么对老师的要求如此苛刻?”——解读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是事关儿童心灵的行业,教育是一个“为人师表”的职业,教育也是一个道德的、服务性的行业。其他专业(如律师、医生等)更多地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提供服务,而教师要用自己的全部素养,特别是道德素养、整个人格来提供专业服务。美国教育协会道德规范:“教育者有无限接近最高道德标准的责任。”“教育是被公众以信任和责任而授予的职业,它需要职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具备最高的思想典范。”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中说:“无论是教师的入门培训还是在职培训,其主要使命之一是在教师身上发展社会期待与他们的伦理的、智力的和情感的品质,以使他们日后能在他们的学生身上培养同样的品质。2.“为什么有的师德标兵让我们感到辛酸?——解读对高标师德的“不理解”师德应当是分层次的。举例:新修订的师德规范中,提出了“保护学生安全”最低的要求是:在学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可无作为地顾自逃避再高的要求是“平时认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抢救安全受到威胁的学生。”最高的要求是:“在学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义无反顾,必要时舍身救生。”师德底线:师德最低层次的要求“底线师德”是指教师不能逾越而触犯的师德规则,它是教师职业伦理行为的最低要求,它直指教师的外显行为特征,通常用否定式语言表述,属于“禁行性”的道德规范,如在新修订的师德规范中,要求教师“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等等。师德底线绝大多数教师是能够做到的,极少数违背规则的教师要受种种相应的处分。师德基准:师德第二层次要求师德基准是教师必须遵循的师德原则。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的关系,与受教育者(学生)的关系,与其他教师集体的关系,与家长等人的关系、以及与自身发展的关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新修订的师德规范中提出的“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等等均属于“师德基准”的范畴。它处于高标和底线之间,是属“普适性”“广泛性"的师德规范。师德高标:师德最高层次要求师德高标是教师职业伦理的最高要求和最理想的境界,是师德教育的总方向。陶行知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苏霍姆林斯基的“把整个心献给孩子”以及四川震灾中用身躯和生命保护和换来学生生命的老师们,他们所体现的就是这种无私奉献、献身教育的师德境界。不是处于其他师德层次的每个教师都能理解的,更不是每个教师都能践行的,它是“倡导性”“先进性”的高标师德。师德的层次底线师德的践行是靠他律(外强制)来制约的,基准师德的践行则是靠自律(内强制)来规范的,而践行高标师德是一种自动化的(无强制)行为、是“第二本能”的体现。新修订的师德规范,把着力点放在了“普适性”的基准师德上。使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避免了“不理解”“够不着”而放弃师德追求的现象。应当指出,高标师德的教师永远是要提倡的,它是教师职业伦理的最高要求和最理想的境界,是师德教育的总方向;高标师德的教师永远是教师队伍的旗帜。但是对于我国的绝大多数教师来说,需要着力普及的首先是基准师德,践行基准师德的教师多了,发展高标师德就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和丰厚的土壤。“学生自杀教师有错吗?”——解读对高标师德的“不接受”缺乏智慧的师德,是不完美的师德。英国诗人雪莱说,道德中最大的秘密是爱,我们说,师德最大的秘密是教育爱,而教育爱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