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二审民事答辩状二审民事答辩状(7篇)答辩状有利于人民大院充分了解案情,推断是非,从而做出正确的判决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法庭参加的事情越来越多,开庭前都会预先打算好答辩状,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二审民事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审民事答辩状1答辩人:陈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第1页共32页xxxxxxxxxx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运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xx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第2页共32页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
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运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时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运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恳求作出的其次项判决第3页共32页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帮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运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运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如上诉人不协作被上诉人办理土地运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运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晰,判决合法、合理
恳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