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所得税征收信息非对称研究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信息非对称问题10分突出,如果得以解决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而且对缓解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税负公平意义重大
本文提出了消除或缓解信息非对称的可能途径,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管非对称信息激励与约束1、问题的提出现代经济中广泛存在着信息非对称的情形,比较典型的例子如:保险市场上保单持有人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己的财产和健康状况,旧车市场上车主对所交易的旧车比购车人知道更多的信息
如果借用1句通俗的话来表达,就是“买的不如卖的精”,即市场经济主体的1方总是比另1方拥有更多的信息,这就是所谓的信息非对称
在征税与纳税关系中,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同样存在着10分典型的信息非对称:只有纳税人自己才清楚地知晓个人收入的真实情况,而负责征税的税务人员很难准确掌握这1信息
在理论上有内生信息非对称与外生信息非对称之分,本文不涉及税务部门内部上级与下属之间的内生信息非对称(如税务所长对征管人员工作的实际努力程度如何并不能完全掌握),而仅对涉及征税人与纳税人的外生信息非对称予以探讨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收入为课税对象,但如何识别“收入”是1件颇费脑筋的事
理论上的标准是所谓黑格——西蒙斯(以下简称h——s)准则,即1定时期内的收入是个人消费能力的净增长,换句话说,收入是当期实际消费加上潜在消费(即当期的储蓄)
h——s观点认为,个人收入不仅包括以货币形式取得的,还包括以商品和劳务形式取得的
显而易见,h——s收入概念在实际征管中难以完全付诸实施,因为与货币化收入相比,非货币化收入存在更为严重的信息非对称,但是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税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h——s思想,这主要是由于h——s准则能够较好地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率
第1页共6页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被称为“征税第1难”,目前对它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