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调研思考一、当前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表现(一)互相监督"虚化"。互相监督实际上就是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之间工作在一起,相互间较为了解,对存在的问题看得较清楚,所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可以成为党内监督链条中极为重要的、不可缺的一环。虽然领导机制上实行民主集中制,但在现实中,由于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造成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集体领导基本流于形式,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所以,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拍板"的现象就较为普遍。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一把手眼色行事;虽然有的同志原则性较强,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又怕得罪人,因此也只有随波逐流。正是以上原因,使一些错误意见得以通过并合法化,造成同级相互监督缺位或失位,致使相互监督"虚化"。(二)制度监督"软化"。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许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各单位内部也制订了不少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制度,对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措施少;过于抽象、笼统、弹性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少;建章立制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加上自主裁权在幅度、范围上存在随意性,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致使制度监督的"硬度"不够,给少数腐败分子造成可乘有机。(三)组织监督"弱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由于上下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往往是非连续性和非全面性的,可谓是"管得着的但看不清"。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由于存在"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缺陷,实际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同级监督组织的监督同样也很难。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机构,具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但在现实中,由于人、财、物等均在同级行政管第1页共8页辖范围,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主体的职能与权力不相适应,自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这种状态下的制约监督难以达到完全意义上的有效的制约。(四)民主监督"空化"。参与是监督的前提,没有参与,不了解情况就无法进行充分的监督。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纪检部门还是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对权力决策参与的层面都不够深和不够广,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基本没有参与,一般干部职工和普通群众的参与就更不用说了。由于监督的主体对一些重大决策,尤其是权力的运作缺乏了解,加上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民主意识,有意回避监督主体监督,使监督主体的"知情权"被全部或部份"剥夺",想监督也无法监督,民主监督流于"空化"。二、对当前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监督意识薄弱。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意识强,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的领导干部强调身份特殊,自以为素质高而没必要接受监督;有的认为组织及他人的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不愿接受批评和约束;有的很少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活动,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特殊党员。只对别人监督,不对自己监督,没有自律意识。另一方面,下属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容易得罪人甚至会遭到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有的认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监督意识薄弱。(二)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一是现有的制度、法规出台落后于改革的步伐,缺乏前瞻性,使一些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有可乘之机,从而不断产生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如《礼品登记制度》,在操作上仍有许多漏洞,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一些制度、法规太原则,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如《行政监察法》。三是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还没有制定出台较为系统的党内监督条例和反腐败法,尤其缺少对权力行使程序的明确法规,以致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缺少法律权威的支持。(三)监督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网络。当前我们尽管已有许第2页共8页多种监督规定和监督制度,但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