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效能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措施。当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意见》在各级党委深入实施。笔者认为,推动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识,从实现党的执政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要统一思想,分级负责。各级党委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分级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落实;要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要改进方式,提高效能。各级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和统筹,改进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督促检查结果,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效能。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增强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预见性。加强现场核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四要注重实效,加强整改。各级党委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并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纠正整改、汲取教训,及时完善政策;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检查情况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将督促检查结果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第1页共2页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绩效考核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