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烟铁路站前III标二分部隧道施工监控量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龙烟铁路站前III标二分部隧道工程的信息化施工,加强隧道建设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保证监测成果真实、及时、有效地为隧道工程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龙烟铁路站前III标二分部隧道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工作
项目部可委托拥有相应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该项工作
第三条.监控量测工作是为动态描述隧道建设期间结构自身、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性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工程施工期间采集得到的监测数据、巡视信息,为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使隧道建设更加安全、经济合理
第四条.监控量测工作内容包施工期间对围岩、地表、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动态进行的监测、现场巡视、信息处理及反馈等工作
第五条.监控量测信息反馈是依据监测数据分析和判断,对参建各方予以信息指导,参建各方依据监测信息可适当调整施工参数及方案,或在设计单位后续同类工程设计中修正设计指标,做到在建和已建建构物的安全
第六条.监测各方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文件环境条件、相关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及产权单位要求编制监控量测方案
第七条.监测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监控量测的重要性及特点,严格管理,精心施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八条.监测单位要密切结合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监控量测工作
第九条.监测各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监测点不丢失、损毁
第十条.为了确保隧道测量精度,监测单位应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保持监测工作人员的稳定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隧道工程建设监控量测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设计与施工的水平
第二章监测职责第十二条.(1)依据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监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等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监测方案
(2)建立监控量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保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