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认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
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
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
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由于国际经济、文化交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了空前的冲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也日益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都含有大量的涉外因素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知识产权法确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集体、法人、合伙等,从国际交往来看既有内国人又有外国人
外国人在内国以及内国人在外国享有知识产权的现象已十分普遍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知识产权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
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
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
从法律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三个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亦称独占性或垄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