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思想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问题的思考一、关于强化对二者相结合的共识1、二者的相结合,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结合
既是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又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一条主线,也是提高我们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思路
2、二者的相结合,是充分发挥其作用的结合
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们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
思想道德是诉诸人的内心的一种力量,腐败动机的形成到腐败过程的实施,都是起始于思想道德的背离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对于遏制腐败,有其独到的作用和优势,可以激发党员用自己的思想道德行为去弥补法纪的疏漏和不足,使廉洁自律变成内在的自觉
反腐倡廉建设要紧紧依靠制度来深化,以此制约客观上存在的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这是基本思路,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保证
3、二者的相结合,是互为作用的结合
既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要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既要把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思想道德建设之中,又要将人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道德标准,通过适当的程序上升为制度,形成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方面,制度的落实需要思想道德的支撑
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规范,必须以自律为基点,有自律意识,才能有自觉行动
另一方面,思想道德养成需要制度的伦理关怀
扬善必须抑恶,扶正需要祛邪
制度伦理环境正是发挥这种作用
一是报善——对个人的思想道德遵守给予制度上的支持和鼓励,使其思想道德行为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认可和满足,从而提供道德选择和价值判断,形成道德原则和价值导向;二是惩恶——对个人违反思想道德的行为予以制度上的限制和制裁,使其为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付出代价,以强制性的力量保证社会成员对道德规范的共同遵守
4、二者的相结合,是道德遵守和制度遵守的结合
制度执第1页共5页行中存在一个“破窗效应”,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