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员服务队规定第一条县党员服务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在活动中遵循“无私奉献、持之以恒、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通过组织多种专业服务和公益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推动我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第二条服务队在思想教育、政策宣传、道德建设、产业帮扶、科技推广、支农支教、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法律咨询、医疗保健、公共事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无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三条服务队由中共县委组织部领导,监督指导服务队活动
由县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各专业服务队和各分队开展活动,举办(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服务队的大型活动
各党委负责管理各自服务分队或代管相应专业服务队的具体事务,自主开展服务活动
第四条服务队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大型活动,各专业服务队和分队除参加服务队的大型活动外,每年要自主组织活动二次以上
第五条各专业服务队和分队每半年向县委组织员办公室书面汇报的活动情况,做好每次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
服务队定期向通报党员服务活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影响面
第六条服务队由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中自愿报名组成,欢迎和鼓励其中有特长和专长的同志参加
报名者填写《县党员服务队员登记表》,承诺遵守队规,由所在党委呈报,经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核同意,可成为本服务队队员
第七条队员在服务队中对各级的各项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有权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帮助解决;有权参加队内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有退队的自由;有困难时可优先得到服务
第八条队员应遵守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执行各项决定;积极参加服务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第1页共2页高服务技能;文明服务,维护服务队的声誉和形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搞有偿服务,收取钱物,决不能利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