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府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和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组织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利店、舟坝、黄丹、沐溪、凤村、建和6个乡镇,抽查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部分档案资料,听取了6个乡镇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津玉煤业、吉源木业、黄丹磷化工厂、华瑞房产(半岛蓝湾)4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了县安监局、教育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监察局、运管所、海事处、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贯彻《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情况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较好地推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了一名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由县安监局具体负责对县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每年与各部门负责人、各乡镇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基本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组织制定了县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
多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第1页共7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二)强化宣传,增强认识
一是多次召XX县区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组织县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