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权利1.农民自愿参加;2.有享受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3.有享受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的权利;4.有提出建议、意见和监督的权利。义务1.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所有规定;2.按时缴纳合作医疗个人应缴基金;3.积极配合、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4.妥善保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相关文书,凭证住院治病与报销。责任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的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药费用外,取消该参合人员住院补偿资格1年,造成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将本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借给他人使用;2、私自涂改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3、开虚假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冒领合作医疗补偿资金的;4、因本人原因,不遵守新农合有关规定,造成医药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5、其它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力和义务根据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确保合作制度医疗的公平、公正,维护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切生利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下列权力和义务:一、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享有权利(一)、区内常住农业户口人员享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第1页共11页作医疗的权利;(二)、在区内就诊可以自主选择优质、价廉、方便、安全的定点医疗机构;(三)、依法享有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的知晓权;(四)、按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病就诊后,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五)、对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实施办法》的行为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举报。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享有的义务(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应遵守《实施办法》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规定;(二)、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合作医疗基金;(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应以户以单位参加,做到“户不漏人”;(四)、参合患者在本区因病住院时,必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本人合作医疗证、农业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五)、因病情需要赴区外住院治疗时,必须经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并报区合管办审批登记。出院后直接到转出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补偿,办理补偿手续时,必须提交完整的住院资料;(六)、妥善保管合作医疗证,合作医疗证不得转借或涂改,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第三篇:关于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愿的调查关于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愿的调查一、前言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2002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起,这一工第2页共11页作在全国开始试点。在此之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力图加速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在农村得到有效运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农民的参保意愿密切相关。为了解当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我于╳年╳月在╳市╳县╳乡╳村就此问题展开了调查。此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访谈、文献研究等方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筹资政策、筹资机制、保障机制、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因素对农民参保意愿的影响等。二、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调查结果分析)通过调查发现,影响农民的参保意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的角度1、政策制定2、资金投入3、管理方式(二)农民的角度1、经济因素2、认识因素3、人口流动带来的问题三、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愿的对策建议(一)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1、加强组织管理机构建设2、确定合理的筹资水平3、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1、提高覆盖率2、落实资金(三)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1、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