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监”分离实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全面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强化管理体系的责任落实,夯实安全质量过程管理,提升自控能力,有效提升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项目部根据等上级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成立项目部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项目部安全质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负责人吴斌担任。第二条领导小组在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工作。第三条安委会办公室在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制度梳理与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与发布、推行“管”“监”分离实施的信息收集与传递、组织相关会议与活动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管”“监”系统划分第四条根据“管”系统为组织指挥、资源配置、技术保障。“监”系统为安质监督。组织指挥系统成员:项目经理、副经理、领工员、调度、班组长资源配置系统成员: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技术保障系统成员:总工程师、工程部、实验室、测量组安质监督系统成员:安全总监、安质部第四章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第五条组织指挥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同为项目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总体协调组织指挥、技术保障、资源配置和安质监督系统之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体系正常运转;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主持质量安全例会、组织月度检查;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及处置。2、项目副经理对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质量管理负主要责任;参加施组、方案、应急预案的交底,熟悉安全质量管理标准;负责方案、交底的落实和资源配置的动态管理、调整。方案、交底不适用于现场施工时,反馈给技术部门;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销号;负责质量安全事故、险情上报及处置。3、领工员盯控所负责作业区域方案、交底的落实及资源配置的动态管理、调整;随时对所负责作业区域进行巡查,负责隐患整改,必要时上报副经理;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进行初期处置并上报副经理、安全总监,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项目经理。4、班组长按交底施工,保证本班组施工安全及工序质量;主持班前安全讲话;对本班涉及的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组织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自检、互检,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进行初期处置并上报领工员,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第六条技术保障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管理中的安全质量技术工作,对安全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编制、组织评审专项方案,主持总体、关键和技术复杂施工内容的技术交底;跟踪方案、交底的落实,出现偏差时,要求副经理立即整改;主持开展项目危险源识别、评价,制定技术控制措施,并对其进行动态管控;制定季节性施工、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技术管理措施;负责自然灾害事故和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2、工程部依照设计图纸、规范及合同工期等负责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变更、技术标准的交底及落实;负责进行技术交底,确保交底书的质量及交底效果;对方案、交底的落实进行现场跟踪和指导,出现偏差时,要求现场立即整改;负责落实关键工序实名制、首件制、旁站及条件验收;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检查;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隐患整改;对本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进行专项计划、核算列账、定期评估;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3、实验室负责按规范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试验以及标准试验,确保试验及时、数据准确,并对试验结果负责;试验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