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进度,满足客户供电需求,结合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相关职责第三条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发展部负责编制10千伏电网规划和下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
(二)营销部负责营销系统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批复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营销系统网络建设工程投资建议计划和项目里程碑计划,跟踪、评价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营销系统网络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启动投运管理,配合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
(三)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融资、资金账户和票据管理,督导建设管理单位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配电网工程财务决算批复1工作
(四)物资部负责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管理、招标管理;负责农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订立和结算管理;负责监督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物资监造、库存及配送管理
(五)审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察部负责指导地(市)公司开展工程效能监察,加强工程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上级对口部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查处工程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
(七)安监部负责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
(八)经法部负责审核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配电网工程合同的审核;负责配电网工程实施中各项法律事务处理
第四条运检部职责(一)负责修订完善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制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