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办理投资项目立项办事指南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一、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2
投资项目范围:1)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公检法、消防等利用政府性性资金建设项目;2)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3
办理单位: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
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5
承诺时限:1)审批项目建议书,从材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个工作日;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材料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个工作日;3)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需委托有资质的终结机构对项目进行预审后,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6
电话:86921922;二、办理程序: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发改委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预审后受理;2
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与许可的书面决定,由窗口人员答复申请人,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依法报送上级机关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三、申请材料:1
申请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材料:1)项目业主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2)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可由国资委出具);3)项目建议书;第1页共3页4)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材料;6)银行出具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40%的资金证明;7)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或者协议;8)如项目无可研审批环节,则需要提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节能登记表
(房地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2
可行性研究报告:1)业主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2)区(市)县发展改革或实际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业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