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索引号:530924-004985-20091230-0054镇政办发〔2009〕132号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团结拼搏下,我县项目争取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重大战略机遇在项目资金的争取、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为确保各建设项目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切实提高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质量,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增长二○○九年八月四日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和步骤主要有: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计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一、前期工作阶段(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各部门根据国家、省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结合实际需要提出项目,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报送省、市相关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由发展改革部门将其纳入全县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争取项目进入国家、省、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盘子。(二)项目建议书1、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设部门根据规划计划提出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2、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委),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发展改革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报批。(三)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查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其目的是回答项目是否必要建设,是否可能建设和如何进行建设的问题,其结论为投资者的最终决策提供直接的依据。因此,凡大中型项目以及国家有要求的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其他项目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和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求必须有相当的深度和准确性。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资质。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按项目审批权限由各级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逐级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同时要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一般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受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对授权或委托权限内的项目进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一般先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并不等于列入年度计划,何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四)设计工作一般建设项目(包括工业、民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设计过程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