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标准并接受市场化评价■实行职业经理人契约化管理和任期制■加强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建立职业经理人职业信用评价及其查询系统■实现企业管理层人员向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摘要: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就是要把执行权落实到职业经理人,董事会充分发挥经营决策权及其监督作用,职业经理人有充分的权力来负责经营管理权,包括组建经营管理领导团队的权力,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最终责任,并以契约的形式得到确认
职业经理人任期制,打破现在国有企业的退休制作为企业经营领导人员退出机制的管理制度,赋予职业经理人一种全新的观念和意识,以时间划线来决定其升降去留,打破经营管理者不犯错误不"下"、不到年龄不退的传统观念
契约化和任期制紧密结合,使得企业领导人员能够实现优化配置,使职业经理人明确责任、目标、权利、义务,能够使职业经理人稳定任职预期,企业领导人员更替法制化和规范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把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当前,央企和一些地方国企正在推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试点
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具有特殊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有必要进一步探索
必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并有效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础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的权利来源和制衡关系
经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大多数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大都建立起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的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