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肃党纪政纪,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实行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治党,廉洁从政;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肃执纪,违纪必纠
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是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应负的责任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五条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交叉的,依据其职责权限及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一)党组书记、主任l、对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对本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1页共5页3、对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委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党组成员、副主任l、协助书记、主任抓好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委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