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4版第41号)《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议事规则》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2014年9月4日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议事规则版本起草人部门主任制度建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签发人是否修订签发日期下次评审日期2014胡可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郭守国-2014
9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解释部门政工部实施及完善执行人党建综合管理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层党委议事规则(政工【2014】第11号)1目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2适用范围直属党委及所属三级单位党组织
1政工部负责督导各级党委落实好本规则
2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做好落实本规则的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程序4
1议事原则4
1民主集中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议大事原则
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全局高度,本着决策共谋、责任共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深入的调查1研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经反复研究后方可决定
3定期汇报原则
党委(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
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设
4群众路线原则
党委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党委决策、决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