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外联/3)495-2014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识应用管理,规范应用“国家电网”标识,塑造统一的“国家电网”品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网”标识应用遵循“规范统一、勤俭节约、防范风险、一贯到底”的原则,实行公司总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分级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标识应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参股企业、集体企业不得应用“国家电网”标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国网外联部负责制订“国家电网”标识应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组织和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标识应用工作;对各单位标识应用工作进行审批备案、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外联部(各直属单位外联品牌管理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网”标识应用有关要求,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规范开展标识应用工作;对所属单位标识应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三章分类与范围第七条“国家电网”标识应用包括办公环境、办公事务、营业场所、生产场所、电力交易场所、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场所6类、50个应用项目
第八条公司总(分)部标识应用包括4类、27个应用项目
(一)办公环境类8个应用项目
包括铭牌、地标、司旗、楼顶标识牌、重要会议室(接待室)背景墙、防撞条、电视电话会议室背景墙、电视电话会议室挡板
分部不应用地标、司旗、楼顶标识牌
(二)办公事务类13个应用项目
包括主题活动背景、会议桌牌、会议证(卡)、会议文件封面(袋)、资料(会议文稿)封面页楣、信纸、信封、工作证(卡)、纸杯、名片、宣传牌、网站标识组合、荣誉证书(牌)
(三)生产场所类2个应用项目
包括安全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电力调控分中心)背景墙
(四)电力交易场所类4个应用项目
包括门楣、铭牌、背景板、防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