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企业负责人年薪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激励企业负责人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开拓精神;以完善企业负责人年薪制考核指标体系为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强廉政建设;以搞活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二)基本原则1、年薪收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2、企业负责人年薪收入与企业规模、经营业绩及行业特点挂钩;3、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4、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取消不合理的收入
二、年薪收入的构成及确定办法(一)年薪收入的构成企业负责人的年薪收入分为基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
基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分配系数的确定: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分配系数为1;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配系数为0
9;其他班子成员(含副董事长、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监事会主席)的分配系数为0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年薪由企业在分配系数不高于0
75的范围内自行确定
垄断行业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的分配系数相应为其他行业企业负责人的0
(二)年薪收入的确定办法1、基薪的确定(1)企业的分类超一类企业:净资产5亿元(含)以上、销售收入10亿元(含)以上、利润5000万元(含)以上、在册职工人数5000人(含)以上;一类企业:净资产1亿元(含)以上、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利润500万元(含)以上、在册职工人数1500人(含)以上;二类企业:净资产3000万元(含)以上、销售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利润100万元(含)以上、在册职工人数200人(含)以上;以上分类中的四个条件企业只要同时满足两个即可
其他类企业:不符合以上分类的企业
(2)各类企业基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