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42-2014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化采购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行为,保证采购业务活动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规范有序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电子化采购是指应用一级部署的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采购活动,包括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两级采购业务模式应用平台进行的各项采购活动管理工作
公司直属单位、控股、参股单位应用平台采购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是电子化采购业务1应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总体协调处理系统业务应用工作,制定和审批平台的业务规则,规范业务流程,对业务需求及变更进行统一分析、评估和设计审定;(二)负责制定平台帐号权限管理的相关业务规定,审批公司总部业务帐号、运维管理帐号以及各省公司权限范围变更等帐号权限变更申请,并对各级单位帐号权限新增、变更等工作进行备案管理;(三)负责各类采购模版及业务数据的管理工作,确保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和完整;(四)负责组织业务应急指挥和统一协调工作;(五)负责组织用户培训和开展系统实用化工作;(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各省公司电子化采购业务开展情况
第五条国网信通部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二)负责系统运行方式、检修计划和灾备业务的管理工作;(三)负责协调处理跨部门(单位)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四)负责组织平台的竣工验收和安全管理工作
2第六条各省公司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