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讲座2011年版课程标准指导下的初中语文综合性学习徐国珍(北京市海淀教师进修学校,中学高级教师)一、“初中综合性学习”课程内容及课标要求1
课程内容:综合性学习与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共同构成了语文教学的五个方面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语文学科为核心,注重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之间的整体联系,从学习者的兴趣与需要出发,以实践活动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各种学科知识、技能和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学习
它是语文学科教学与综合实践活动整合的一种新形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以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为基础,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课标要求:语文课程标准分阶段目的与内容里,对第四学段(7-9年级)的综合性学习要求如下:1.自主组织文学活动,在办刊、演出、讨论等活动过程中,体验合作与成功的喜悦
2.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感兴趣的问题,共同讨论,选出研究主题,制订简单的研究计划
能从书刊或其他媒体中获取有关资料,讨论分析问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
3.关心学校、本地区和国内外大事,就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搜集资料,调查访问,相互讨论,能用文字、图表、图画、照片等展示学习成果
4.掌握查找资料、引用资料的基本方法,分清原始资料与间接资料的主要差别,学会注明所援引资料的出处
二、“初中综合性学习”的教学实施《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综合性学习应贴近现实生活
联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学习活动,在实现语文学习目标的同时,提高对自然、社会现象与问题的认识,追求积极、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增强抵御风险和侵害的意识,增强在与自然、社会和他人互动中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