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冠东车灯有限公司文件冠司制(2002)字第038号培训师资格鉴定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内部培训师的素质,以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公司内部培训师的资格鉴定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组织培训师鉴定委员会对培训师进行鉴定
委员会定员5至9人,由行政管理部部长确定具体人选
第五条培训师共有初级培训师、中级培训师以及高级培训师三类
鉴定得分在60~80%分之间者为初级培训师,80~90分之间者为中级培训师,90分以上者为高级培训师,60分以下者不能作为公司内部的培训师
第六条鉴定程序1)行政管理部确定内训课程,并划分为通用培训与专业培训两大类
2)各部门(车间)根据内训课程推选授课人员,推选数量为每门课程两名授课人员
3)培训师鉴定委员会成员根据《培训师鉴定表》(见附件1)对培训师进行独立打分,然后计算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
4)培训专员根据培训师的得分确定其培训师级别
5)行政管理部发文公布各个培训师的级别
第七条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专员组织学员对所有授课人员进行评分,每年年终培训专员统计各位培训师的得分情况,并分发给各个培训师鉴定委员会成员
第八条培训师每年重新鉴定一次,重新鉴定时根据《培训师重新鉴定表》(见附件2)
第九条培训师的培训报酬参照《培训制度》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自2002年12月26日正式实施
海门市冠东车灯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培训师资格鉴定主送: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抄报:董事长签发:龙凯核稿:陆松拟稿:谭文杰海门市冠东车灯有限公司2002年12月12日印发(打印五份,网上发布)附件1培训师鉴定表类别细则权重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专业知识对培训内容的掌握60%□□□□□教学技能普通话较标准5%□□□□□口齿清楚5%□□□□□讲话富有逻辑性、条理性5%□□□□□讲话富有感染力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