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专业管理,落实继电保护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和反事故措施,保障并持续提升继电保护设备运行可靠性,提高继电保护精益化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评价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评价工作,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继电保护专业开展精益化管理评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各分中心(以下简称“国(分)调”)主要职责是:1
组织编制、修订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规范
组织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督导省公司完成220千伏及以下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四条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是:1
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重大问题的技术讨论和决策
协助解决精益化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缺陷
完成国调中心委托的本专业精益化管理其他工作
第五条各省公司主要职责是:1
完成本省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自评价工作
组织完成本省220千伏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督导地(市)公司完成本省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管辖范围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完成国(分)调委托的本专业精益化管理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是:1
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工作重大问题的技术讨论和决策
协助解决精益化管理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缺陷
完成省公司委托的本专业精益化管理评价其他工作
第三章评价规则第七条评价内容包括继电保护设备精益化运行管理评价、继电保护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执行情况、专业贡献和问题整改五部分,评价总得分为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