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设备大修原则一、编制目的为实现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的发展目标,以设备可靠性为核心,以资产(设备)评价为基础,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提高电网设备(设施)大修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规范性,有重点、有步骤解决制约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关键问题,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原则
二、编制范围本原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以及公司系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运行公司、国网新源公司等相关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原则针对大修对象为生产设备、设施及附属(辅助)设施,主要包括电厂设备、电网一次设备、厂站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系统、自动控制设备、电网(厂)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辅助及附属设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施、非贸易结算电能计量装置、监测装置等
三、总体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相关标准、制度、规定和反措要求,重点解决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生产设备(设施)问题
2电网设备(设施)大修应有利于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水平,有利于提升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有利于提升电网经济运行水平
3资产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原则
在保障电网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基础上,统筹考虑电网设备的安全、效能、周期成本,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实现电网资产全过程闭环管控和资产全寿命周期技术经济最优
4以设备状态综合评价为基础原则
统筹考虑设备运检环节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状态评价、设备故障缺陷状况等因素,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解决影响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
优先安排评价认定已处于严重状态,对系统安全运行有严重影响,以及判定为有威胁安全运行的严重缺陷的设备
5以技术进步为先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电网设备健康水平
四、通用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