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宜宾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接待登记制度1、由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人员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簿》。2、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行政复议接待人员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3、接待人员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就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1)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2)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是否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5)是否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是否有正当理由;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6)是否已向其他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7)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受理。4、对不属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或者不属本级政府处理的行政复议事项,接待人员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5、对拟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接待人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本人基本情况的有关证件和被申请人作出的处理决定;接受他人委托申请行政复议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6、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由县政府法制办在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经法制办领导审签后加盖法制办印章。二、立案受理制度7、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人员提出承办意见,报法制办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县政府法制办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县政府印章,送达申请人。第3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8页8、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日内填写《行政复议立案审批表》,提出办理意见,经法制办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9、承办人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提出答复通知书》或《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分别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10、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接待人员应当即时报告法制办领导指定案件承办人员。承办人员为2人,1人主办,1人协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3人承办,1人主办,2人协办。三、审理制度1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独立请求权的申请人,因同一或同类性质具体行政行为分别提出的行政复议要求,可以合并审理。12、行政复议期间,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停止执行的,由承办人制作《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由法制办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分别送达有关当事人。(一)行政复议办案纪律第4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8页13、复议承办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忠于职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14、复议承办人员办理案件应严格遵守行政复议保密制度。15、复议承办人员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以权谋私。16、申请人认为复议承办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应回避的情况,有权申请要求回避。复议承办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复议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复议人员的回避,由法制办领导决定。(二)调查取证制度17、申请人提出要求或法制办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18、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承办人可以提出对证据进行登记或者...